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简 介

  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是文化部审核批准的国内具有跨省考级资格的社会艺术考级权威机构之一,其宗旨是:弘扬音乐文化,提高全民族的音乐文化素质,促进青少年美育事业的发展,对青少年音乐学习的人文目及训指导的同时,发现音乐人材,以更及时给予培养与帮助。
  一、考级科目
  1 、民族管弦乐器:竹笛、笙、唢呐、琵琶、扬琴、柳琴、阮、古筝、二胡、中国鼓、巴乌、葫芦丝、古琴。
  2 、键盘乐器:钢琴(含表演文凭级) = 电子琴(含双排键)、手,风琴。
  3 、声乐:少儿歌唱、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4 、西洋管弦乐器:长笛、单簧管、小号、圆号、长号、次中音号(小低音号)、大号、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军鼓、萨克斯、爵士鼓(架子鼓)、古典吉他、马林巴。
  5 、基本乐料:(乐理、节奏、听音、视唱)
  二、考试
  
1 、报考对象与级别划分儿童、少年、成均可报名考级。所有科目均划分为九级别(个别科目设表演文凭级)一级为起始级。每一级分为“通过”、优秀通过“、和”不通过“三个等级。
  2 、教材及曲目的选用教材一律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选的《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全国通用教材》。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用,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
  3 、报名、考试报考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各栏内容(对填写不完全者,暂不能发给证书),同时交纳报名费、考级费、证书费,并交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三张。办完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办理退报手续。
  4 、跳级报考
  凡报考五级及五级以上者,应交验前一级别的考试征书及其复印件(必须是由文化部批的具有跨省考级资格的音乐考级机构的证书),无证书及其复印件者按跳级处理。
  跳级报考者不仅需要演奏(唱)所报级别的曲目,还要加试 2 首前一级别的曲目(键盘类加试音阶及练习曲)。
  所报级别的曲目及加试的所跳级别曲目其中一项的演奏(唱)不合格者,不予通过所报级别,也不予降级处理。
  5 、乐器与伴奏
  报考器乐演奏者,乐器要求自备(钢琴除外)。报考声乐者,自带伴奏。
  6 、考级证书的颁发
  考试结束后,我考委会将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由文化部统一监制的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证书。对考试不合格(不通过)者只发由考官签名的评审结果及简要评语的评审表(不予降级处理)。报名费及考级费一律不退。查阅评审结果及领取证书或评审表的时间一地点详见各考场、考区通知。
  三、报名时间、地点
  
1 、本院考场 暑假考级报名时间:每年 6 月 1 日—— 30 日
        寒假考级报名时间:每年 12 月 1 日—— 30 日
  具体考试时间报名时告知。
  2 、全国各考区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当地通知。

优势及特点
  1 、全国统一组织、评审、颁证,证书含金量商、全国通用。
  2 、中国音乐学院是我国极具影响的最高音乐学府,师资雄厚。国家级教授专家集中。

  3 、考官以中国音乐学院的教师为主体,全部考官均由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
  4 、考级的宽严把握到位,既充分提出解决问题,又较好调动考生积极性,帮助教学良性循环。
  5 、参加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取得九级证书者,报考中国音乐学院附中相关专业免初试,并可申报普通高校的艺术特长生,高考加分 20 —— 50 分(根据当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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